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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读 | 你的脸,可能正在被人"偷"走——AI换脸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公益诉讼案深度解读

典型案例发布时间:2026-09-29来源:微信公众号「恒都太原律师事务所」

"你的脸,正在被别人拿去刷视频、登账号、做认证。这不是科幻电影的情节,而是已经发生的真实案件。"

一、当“面子”成了别人赚钱的工具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你从未见过某个人,但这个人却用你的照片、你的身份信息,通过AI技术合成了一段以假乱真的视频,轻松通过了平台的实名认证。更可怕的是,你的收货地址、购物车里的消费习惯,就这样被打包卖给了陌生人。

这不是假设。2024年,在杭州,两个年轻人用一台手机、一台电脑,配合境外网站上的AI换脸工具,完成了一系列令人瞠目的操作——伪造他人面容、突破平台验证、侵入他人账户、转卖隐私数据。最终,他们的行为引发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

2025年9月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案号:(2025)浙01民初2028号),为这起案件画上了句号。这起案件的意义,远不止于两个被告受到了怎样的制裁,更在于法院对一系列前沿法律问题给出了清晰的回答。

案例研读 | 你的脸,可能正在被人"偷"走——AI换脸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公益诉讼案深度解读文章配图

*图片源于网络

二、案情回放:从“技术套利”到公益诉讼

境外软件的"暗流"

2024年6月,胡某甲与胡某乙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获取了大量他人的手机号码、头像照片和身份信息。这些数据从何而来?或许是他们从其他渠道购买,或许是其他犯罪链条的下游产物——但无论如何,他们手中的"原材料"已经齐备。

接下来,他们将照片上传至境外AI换脸网站,制作出虚假的活体验证视频。所谓"活体验证",就是平台用来确认"操作者是本人"的安全机制。一段伪造的视频,便让这道防线形同虚设。

他们利用这些伪造视频,配合猜测安全问题答案等方式,强行登录了约30人的互联网平台账户,将收货地址、购物车信息等打包出售给上家,获利约3708元。

闲置平台上的"认证生意"

几乎同一时间,两人还在闲置交易平台上发布了广告,公开招揽"代缴实名认证"的生意。所谓的"代缴",本质上就是冒用他人身份,用AI换脸技术帮客户在交友平台完成实名认证。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虚假认证了约20个账号,获利2149元。

两笔加起来,违法所得共计5857元。

从刑事不起诉到民事公益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2月,拱墅区检察院综合考量二人犯罪情节轻微、已全部退出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就此结束。

2024年12月,拱墅区检察院在"正义网"上发布了公益诉讼公告。公告期满后,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于是,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担起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角色,将二人诉至法院。

恒都(太原)律师注意到,这一程序衔接体现了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精巧设计:刑事追诉与民事公益追责并行不悖,即便刑事责任因情节轻微而豁免,民事层面的社会公共利益救济仍然不可或缺。

三、法院怎么看?三个核心判断逻辑

1

人脸信息的特殊地位:不是普通数据,是"敏感中的敏感"

法院首先明确了一个基础性问题: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是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这类信息,必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不是一揽子授权,不是默认勾选,而是明确的、针对性的、单独作出的同意。

本案中,两名被告的行为完全绕开了这一法定要求。他们制作换脸视频时没有获得信息主体的任何同意,更遑论"单独同意"。

恒都(太原)律师分析,这一认定再次强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9条的核心要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门槛远高于一般个人信息,"单独同意"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2

四项侵权行为的全景认定

法院将被告的行为拆解为四个维度,逐一认定其违法性:

伪造行为本身

利用AI深度合成技术制作虚假活体验证视频,未经信息主体同意——这是对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直接侵害。

侵入行为

将伪造视频用于平台验证,强制登录他人账户并获取收货地址、购物车信息——这构成了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二次侵害。

猜测登录行为

通过猜测验证问题答案的方式强行登录他人账户——即便没有使用技术手段,这同样属于非法获取他人信息。

虚假认证行为

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交友平台完成虚假实名认证并牟利——这不仅侵害了被冒名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平台的正常管理秩序。

恒都(太原)律师指出,法院对侵权行为的精细化拆解,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清晰的裁判路径:AI换脸侵权不是一个笼统的行为,而是包含伪造、侵入、获取、滥用多个环节的复合侵权链条。

3

"众多"的创新认定标准——本案最大的法律贡献

这是本案最具突破性的部分。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0条规定,侵害"众多"个人信息权益时,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但"众多"究竟怎么判断?是达到一定人数就算,还是有更复杂的考量?

法院给出了一个令人耳目一新的答案:不能单一以主体数量来判断,而应结合案情综合考量。

具体而言,法院提出了四个维度的判断框架:

案例研读 | 你的脸,可能正在被人"偷"走——AI换脸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公益诉讼案深度解读文章配图

在本案中,虽然直接涉及的主体数量约为数十人,单看数字似乎不算"众多"。但法院认为:涉案信息主体是不特定的,人脸信息属于极为重要的敏感信息,AI换脸技术的滥用可能引发诈骗、盗窃等下游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信任秩序。加之侵害的隐蔽性强、个体维权困难,综合来看,已经达到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程度。

恒都(太原)律师认为,这一裁判思路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打破了"以数字论英雄"的机械思维,建立了一个更加立体、更加符合数字时代特征的综合判断框架。对于未来类似案件的公益诉讼立案标准,将产生深远影响。

四、判决结果:赔偿金额不大,但信号意义深远

法院最终判决:

1.两名被告在《法治日报》上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

2.支付公益损害赔偿款5857元,专门用于个人信息保护和人脸深度合成技术不当应用治理等公益事项;

3.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承担。

5857元——这恰好等于二人的全部违法所得。赔偿金额虽然在数字上不算大,但其象征意义不容小觑:每一分违法所得都将被用于修复被破坏的公共利益,这才是公益诉讼的核心价值所在。

五、务实启示

01

对普通人的建议

● 警惕信息泄露的"多米诺效应" :手机号、头像、身份信息看似无关紧要,但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配合AI技术就能组合成攻破你账户的"钥匙"。

● 关注账户异常:如果你发现互联网平台账户出现异常登录、收货地址被篡改等情况,应及时修改密码并向平台举报,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了解你的权利: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你有权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被谁收集、如何使用,也有权要求删除。

02

对企业的建议

● 升级活体验证机制:AI深度合成技术日益成熟,传统的视频活体验证可能已经不够安全。企业应当考虑引入多维度生物识别、行为特征分析等更高级的验证手段。

● 完善异常检测体系:对于短时间内大量注册、异地登录、异常认证等情形,应建立有效的预警和拦截机制。

● 重视合规建设:在收集和使用用户人脸等敏感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单独同意"的要求,确保数据处理活动合法合规。

结 语

本案的意义,在于它用最朴素的事实告诉我们一个最深刻的道理:在数字时代,每个人的"脸"都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面容,它更是你的数字身份、你的安全屏障、你的隐私底线。

当技术让"以假乱真"变得轻而易举,法律必须让"以真护真"成为不可动摇的底线。

正如本案判决所言——法律的界限即是技术的边界,道德的准绳即是创新的缰绳。

这不仅是一句判词,更是一个时代的态度。

*本文系案例研读,所述案情均经脱敏处理,裁判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个案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各案情况不同,具体法律问题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